5月23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今年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6日至31日,测试时间为6月10日至11日,暂不受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
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今年暂不受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融,无需重复申请。申请人应在公布的学科中选定一个。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非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非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证书,要求申请人将其学历证书送交相关机构进行认证。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不作要求);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另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取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记者 王冠兴 实习生 邹文姣)